通知通告
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调剂)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量: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研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可下载最新考生操作手册)、《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和《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务必按照手册和通知要求进行软、硬件等面试条件的准备,务必确保调试好,务必熟练操作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包括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机位的系统)。

2.5月22日-5月23日组织考生构建钉钉沟通通道,各位考生注意钉钉信息。

3.学院定于5月24日下午14:00进行考前系统测试,模拟正式考试流程进行测试,所有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5月23日23:00前。

2. 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审查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5)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

(6)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电子版。

(7)《河北师范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照片(附件一)。

3. 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考生接到学院通知后,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三、复试要求

1.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二)。

2.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进行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复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禁用无关的电子设备和网络设备。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理论经济学(调剂):5月25日(上午),8:30开始;

工商管理(调剂):5月25日(全天),8:30开始;

工商管理硕士1组(调剂):5月25日(全天),8:30开始;

工商管理硕士2组(调剂):5月25日(下午),14:00开始。

所有考生须提前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在5月25日上午7:30登录“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完成线上签到,依据系统随机抽签顺序进行复试,并保持候考状态和钉钉在线,提前20分钟做好复试准备,接到通知后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时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

复试过程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括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模块、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模块,所有考核内容均采用面试官读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完成。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小语种(如日语、俄语)考生,统一由研究生院组织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故障、停电等问题,考生注意查看考试管理员在复试平台发送的信息,保持沟通。如遇到难以短时间解决的网络问题,为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复试,学院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时间为当日下午或次日。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