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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1届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量:0

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1届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采用线下答辩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5月28号前完成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1届会计硕士,答辩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8:30,地点A404、A304、A204具体安排详见附件附件1-3。

2.2021届理论经济学,答辩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地点:商学院A404,具体安排详见附见4。

3.2021届金融硕士,答辩时间:2021年5月23日,下午2:30,地点:商学院A204,具体安排详见附件5。

4.2021届统计学,答辩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8:30,地点:商学院A204,地点具体安排详见附件6。

二、组织形式

由学科负责人负责邀请答辩专家,研究方向相近的可自由结组。

三、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

由3或5人组成,委员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其中至少应有1名外校专家参加。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若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则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四、答辩流程

1.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学生姓名,宣布论文评阅情况是否通过、答辩人是否具有答辩资格,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会议。

3、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参加答辩人员向答辩人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回答问题结束后休会,答辩学生退场。

6、答辩委员会举行非公开会议(导师回避):

(1)公布学位论文外审评审结果;

(2)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委员评议;

(3)举行无记名投票,并对答辩人答辩情况打分,统计表决结果后作出决议。全体答辩委员会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才能作出答辩通过推荐授予学位决议。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评语及决议。

8、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人合影留念。

9、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10、答辩结束后,将修改后的决议书反馈给答辩人,用以填写学位评定材料。

五、答辩前材料准备

1、学位评定材料1式2份,研究生培养档案1式2份。

2、《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2份。

3、胶装成册的论文册纸质版7份,答辩PPT电子版1份。答辩前一周,由答辩秘书将论文电子版1份发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4、研究生拟好学位评定材料中的答辩决议(V-3)草稿,并以A4纸打印1份。

六、答辩后材料提交

1、研究生将导师和本人签名的论文终稿电子版提交至学位信息管理系统。

2、研究生提交导师和本人签名的论文册纸质版5份。

3、答辩委员会需要给出答辩成绩(表决票上)优秀还是合格。

4、答辩集体照片(电子版)。

5、评阅书中有要求修改的,需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连同答辩论文一同提交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阅人意见逐条写出修改说明。


注:研究生按照附件要求顺序进行答辩。


附件:2021年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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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