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制度】河北师范大学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守则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量:0

计算机机房是高校计算机教学实验室,应遵守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机房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钻研业务,全心全意为上机师生服务。

二、遵守作息时间,机房正常开放时间为早晨8.00时到晚上10.00时,要求管理人员提前20分钟到岗,做好上机前的一切准备;关机后做好关闭电源、门窗等工作。

三、应注意用电安全;注意主电源、空调、计算机和其他电器设备使用情况。

四、应定期检查机房设备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保持机房安静、整洁,严禁喧哗、吸烟、乱仍废品杂物。

六、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搬移、出借设备。因工作需要借用,需请示有关领导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七、禁止非本次课程的学生或外来无关人员上机。

八、注意使用过程中的防病毒工作,及时查毒、杀毒,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九、负责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在保修期内未经负责保修的公司同意不准打开主机。